左传经纬春秋左氏传 · 互动读本

事件 / 襄公二十二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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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贩夺妻,子展立大叔

郑游贩出使晋国途中强夺他人新婚之妻,被其夫杀死。子展说国卿是「君之贰,民之主」,不可苟且,废游贩之子良,改立游贩之弟大叔(游吉)为游氏宗主,又找到那位丈夫让他回家,叫游氏不得怨恨,以免张扬丑事。

鲁纪年
襄公二十二年
公元
前 551 年
周王
灵王21年
涉及
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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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6 句 · 经传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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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十二月,郑游贩将归晋,未出竟,遭逆妻者,夺之,以馆于邑。十二月,郑国游贩将要到晋国去,还没有出国境,遇上迎娶妻子的人,把那人的妻子夺了过来,在城邑里住下。07·01丁巳,其夫攻子明,杀之,以其妻行。丁巳日,那女子的丈夫攻打子明,杀了他,带着妻子走了。07·02子展废良而立大叔,曰:「国卿,君之贰也,民之主也,不可以苟。子展废掉了游贩的儿子良,而立了大叔,说:「国卿是国君的副手,百姓的主人,不能随便。07·03请舍子明之类。」请废弃子明这一类人。」07·04求亡妻者,使复其所。又寻找丢失妻子的那个人,让他回到原来的住处。07·05使游氏勿怨,曰:「无昭恶也。」让游氏不要怨恨他,说:「不要张扬坏事。」07·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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