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传经纬春秋左氏传 · 互动读本

事件 / 庄公十八年

婚姻

惠王娶陈妫

虢公、晋侯朝见新即位的周惠王,得到逾礼的赏赐;随后三国派原庄公为惠王到陈国迎娶陈妫,即惠后。

鲁纪年
庄公十八年
公元
前 676 年
周王
惠王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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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5 句 · 经传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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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十八年春,虢公、晋侯朝王,王飨醴,命之宥,皆赐玉五玨,马三匹。十八年春季,虢公、晋侯朝见周惠王,惠王用甜酒款待他们,又允许他们向自己劝酒,都赏赐玉五对、马三匹。01·01非礼也。这是不合礼的。01·02王命诸侯,名位不同,礼亦异数,不以礼假人。周王赏赐诸侯,名位不同,礼数也就不同,不能把礼数随便借给人。01·03

傳虢公、晋侯、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。虢公、晋侯、郑伯派原庄公到陈国迎接王后。02·01陈妫归于京师,实惠后。陈妫嫁到京师,就是惠后。02·02

原文资料

前因后果

  1. 惠王娶陈妫
  2. 前655 · 果首止之会,郑伯逃盟